房屋拆迁被安置人有哪些权益?
我家房子最近要拆迁了,我是被安置人之一。但我不太清楚在整个拆迁过程中,我作为被安置人具体享有哪些权益。想知道从补偿到安置等各个方面,法律赋予我们被安置人的权益都有什么,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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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安置人享有一系列重要的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这些权益及其法律依据。 首先是获得补偿的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也就是说,被安置人有权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因房屋拆迁所遭受的损失。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其次是选择补偿方式的权益。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这就给予了被安置人自主选择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情况,决定是拿到一笔补偿款,还是获得一套新的房屋。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再者是知情权和参与权。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这意味着被安置人有权知晓拆迁的相关信息,如拆迁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并可以对征收补偿方案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是获得妥善安置的权益。政府有责任为被安置人提供合适的安置房源或安置措施,确保被安置人的居住条件得到保障。如果在拆迁过程中,被安置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他们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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