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租赁有哪些法律条款?

我租了套房子,和房东签合同的时候心里没底,不知道合同里的条款合不合法。想了解下房屋租赁方面具体有哪些法律条款,这样在和房东打交道时,也能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心里能踏实点。
展开 view-more
  • #房屋租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相关的法律条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几个重要方面: 首先是租赁合同的订立。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这意味着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要明确这些基本信息,比如要写清楚房子的具体位置、面积,租多长时间,租金是多少、怎么支付,以及房子维修责任由谁承担等。这样可以避免以后因为这些基本问题产生争议。 关于租金支付,《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也就是说,如果合同里没说清楚什么时候交租金,就要按照这个规定来办。 还有房屋的维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通常情况下,房东有责任保证房子处于可以正常使用的状态,如果房子有损坏,一般是房东来维修。不过要是合同里约定由租客负责维修,那就按照合同来。 在租赁物的使用方面,《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这就要求租客要按照正常的方式使用房子,不能随意破坏。 另外,关于转租,《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租客想把房子再租给别人,得先经过房东同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