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是怎样的?


《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是为了规范公务员辞退工作,保障机关与公务员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来看看公务员辞退的概念。辞退公务员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通俗来讲,就是机关不要这个公务员了,让他不再在机关工作。这和公务员自己主动辞职是不一样的,辞职是公务员自己不想干了,而辞退是机关让他离开。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公务员会被辞退呢?根据《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比如说,小李是一名公务员,他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都被评为不称职,那么按照规定,机关就可以辞退他。再比如,小张所在的机关进行了机构改革,需要他调整工作岗位,但他拒绝了合理的安排,这种情况下机关也可以辞退他。 公务员辞退也有一定的程序。根据规定,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并填写《辞退公务员审批表》,报任免机关审批。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审批。作出辞退决定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的公务员,同时抄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被辞退的公务员也有一定的待遇。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辞退费的发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低于国家公务员办事员职务的最低工资,高于社会救济”的原则确定。 此外,《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还规定了一些不得辞退公务员的情形。比如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等。这些规定体现了对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保护。 总之,《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既保障了机关能够正常地进行人员管理和调整,又保障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公务员们应该遵守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避免被辞退的情况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