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拆迁评估方式是怎样的?

我家这边要进行征地拆迁了,听说拆迁补偿和评估结果有关。我不太清楚这个征地拆迁评估是怎么操作的,用什么方式来评估呢?评估结果会不会影响到我的补偿款?我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评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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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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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评估是确定被征收土地和房屋价值的重要环节,这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在我国,征地拆迁评估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常见的评估方式。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常见的征地拆迁评估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市场比较法是最常用的一种方式。它是通过将被拆迁房屋与近期已经交易的类似房屋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屋的成交价格做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出被拆迁房屋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简单来说,就是看看周围类似房子卖多少钱,来确定你家房子的价值。比如在一个小区内,户型、面积、装修程度相近的房子近期成交价格是每平方米一万元,那么你家房子的价值也会参考这个价格来评估。 收益法适用于有收益或潜在收益的房地产。这种方法是预测被拆迁房屋未来的净收益,然后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被拆迁房屋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比如,如果你家的房子是用于出租的商铺,评估时会考虑商铺未来的租金收入等因素。 成本法是求取被拆迁房屋在估价时点的重新购建价格和折旧,然后将重新购建价格减去折旧来估算被拆迁房屋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也就是计算重新建造你家房子需要多少钱,再考虑房子的折旧情况。例如,建造同样的房子需要五十万元,但你家房子已经使用了十年,有一定的折旧,那么评估价值就会低于五十万元。 此外,在评估过程中,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样的规定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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