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套取国家资金的主体规定是怎样的?

我在了解一些法律知识的时候,对套取国家资金这块不太明白。想知道到底什么样的主体能构成套取国家资金。我自己对法律不是很懂,就想知道具体是哪些人或者单位会涉及到套取国家资金,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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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套取国家资金没有专项罪名,关键是看套取后续行为。一般来说,套取国家资金的主体规定涉及以下几类人员: 首先是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这里的国家机关是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建立的中央和地方各级政权机关与管理机关。在这些机关里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活动的人员,也就是常说的干部和公务员,属于此列,但像门卫、炊事员等从事劳务性的勤杂人员不算。 其次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涵盖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公司参股联营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国有控股公司;国有企业指国有公司以外财产所有权归国家的各类企业;国有事业单位是国家投资兴办的教育、科研等单位;国有人民团体如各级工会、共青团等。在这些机构里从事组织、领导、经营、管理等职务的人员属于主体范围,临时工等编外人员不算。这里面还有特殊情况,职责性承包的承包人,可成为挪用公款罪主体;风险性承包的承包人,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犯罪主体。 然后是国家机关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管委派前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都不影响其成为套取国家资金的主体资格。 最后是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如果套取国家资金据为己有,可能构成贪污罪。依据相关法律,贪污罪要求是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该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侵犯公共财物,主观有犯罪故意,行为上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侵吞、窃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若以单位名义私分,则可能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此为单位犯罪,但只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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