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自闭症小孩会怎么判?


在涉及自闭症小孩的离婚案件中,法院判决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综合考量: 首先是孩子抚养权归属。法院通常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定。 从孩子的生活现状来看,如果孩子长期跟随一方生活,且生活环境稳定,那么这一方在抚养权争夺上有一定优势。比如孩子一直由母亲照顾生活起居,对母亲有较强依赖,母亲获得抚养权可能性较大。 双方的抚养能力也很关键,这包括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抚养自闭症孩子往往需要更多经济支出用于康复治疗、特殊教育等,所以经济条件较好,能保障孩子后续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的一方会更具优势。比如一方有稳定高薪工作,能承担孩子高额康复费用,会是重要考量因素。 另外,自闭症孩子需要更多关爱和陪伴,能投入更多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日常起居、陪伴孩子进行康复训练的一方,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归这一方。 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法院还会尊重孩子的意愿。 其次是探视权的确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视权,具体探视方式和时间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保障其与孩子的情感联系,同时也要考虑到自闭症孩子的特殊需求和生活规律,避免因探视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 最后是财产分割方面,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但会适当照顾抚养孩子一方以及在婚姻中付出较多一方的权益,以确保其有能力更好地照顾自闭症孩子。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就是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务时,要全方位考虑怎样做对孩子的成长、生活等各方面最有利。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