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手房官司一般会怎么判?

我买了套二手房,和卖家在过户时间、房屋质量上起了争执,现在闹到要打官司。我不太清楚这种二手房官司法院通常会怎么判,是倾向买家还是卖家,判决依据是啥,想了解下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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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二手房官司中,法院的判决会依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不同常见情形下的判决方式。 如果是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若合同满足这些条件,一般会被认定为有效合同,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比如双方自愿签订合同,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合同内容也不违法,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若合同存在无效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会认定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房屋交付和过户纠纷方面。按照合同约定,卖家有义务按时交付房屋并协助买家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卖家逾期交付房屋或者拒绝协助办理过户,买家有权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手续,同时还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因卖家违约所遭受的损失,如租金损失等。若买家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卖家也可以要求买家继续支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质量问题也是常见纠纷之一。如果在房屋交付后,买家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一般质量问题,卖家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如果是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到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安全,买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返还购房款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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