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是如何赔付的?


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给予的相应经济补偿。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工伤赔偿的赔付情况: 首先是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接着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然后是赔偿项目和标准。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以下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而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也由用人单位支付;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上述所有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 最后是赔付流程。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完成后,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若涉及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