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企要如何参与征地拆迁?

我们国企目前有项目涉及到征地拆迁,但不太清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相关要求。比如前期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各个环节具体要怎么操作,以及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法律规定等,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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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国企参与征地拆迁,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定程序,具体如下: 首先,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或征收土地时,必须严格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当初步选择某块农用地作为建设用地时,要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及规划部门查询该地块的各项规划能否得以保证。 在确定该农用地具备建设条件之后,按照建设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并编制相应报告,然后向建设部门递交用地申请。若建设部门审核通过,则会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此时用地单位需按照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接着,用地单位持有《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之后,用地单位凭借《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机构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同时还需支付各项审批费用。 再之后,用地单位再次携带上述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国土资源局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以及供地方案,并根据不同类型分别经过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然后,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与之签署补偿安置协议,按照征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最后,国土资源局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工作全部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放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而被征地单位则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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