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如何规定同居财产分割?

我和对象没领证一起生活了几年,现在打算分开。期间我们一起买了些东西,也有一些共同存款。我不太清楚这些财产该怎么分,想知道《民法典》在同居财产分割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我能分到多少属于自己的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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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同居关系并不像婚姻关系那样受到全面且严格的保护,但是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同样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同居财产指的是男女双方在同居生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这些财产主要包括双方的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不过,一方同居前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通常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一般是按照共有财产来处理。如果是按份共有的财产,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是共同共有的财产,则需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割。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处理。但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出资情况等因素来判决。比如,在购买房产时,一方出资较多,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出资比例来划分房产份额。所以,在同居期间,建议大家尽量保留好相关财产的出资证明等证据,以便在需要分割财产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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