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判六个月是怎么算的?

我被法院判了六个月,不太清楚这六个月的时间是咋算的,是从被抓那天开始算,还是从判决下来那天开始算呢?这中间要是有取保候审的时间,算不算在内呢?希望能弄明白这个时间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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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期计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里说的“判决执行之日”,简单来讲,就是罪犯实际到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开始服刑的日子。 “先行羁押”指的是在法院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这段时间,比如被刑事拘留、逮捕后在看守所关押的日子。假如你在判决前已经被羁押了一段时间,那么这段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羁押一天就可以抵掉判决后服刑的一天。例如,你在判决前被羁押了一个月,那么原本判的六个月刑期,实际执行的时候就只需要再服刑五个月。 不过,如果在判决前存在取保候审的情况,取保候审期间是不能折抵刑期的。因为取保候审并没有完全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和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场所的情况不一样。所以,法院判的这六个月,要综合考虑判决执行之日和先行羁押的时间来准确计算最终实际服刑的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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