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如何认定“适当调整”违约金幅度的比 例的?
我签了份合同,对方违约了,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但我听说法院可能会“适当调整”违约金幅度。我不太清楚法院认定这个调整比例的标准是什么,想知道在实际判案时,法院一般依据什么来确定这个比例,是怎么考量的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法律领域,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当出现合同违约情况时,若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不过,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适当调整”违约金幅度的具体比例。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认定。首先是实际损失,这是最关键的考量因素。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直接导致的财产减少,比如货物损坏、运输费用增加等;间接损失是指可得利益的丧失,例如因对方违约导致的预期利润损失。法院一般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来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或过低。
其次,法院会考虑合同的履行情况。如果违约方已经部分履行了合同义务,那么在调整违约金时,会适当降低调整的幅度;如果违约方根本没有履行合同义务,那么违约金可能会相对较高。
再者,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也很重要。如果违约方是故意违约,法院可能会倾向于维持较高的违约金;如果是过失违约,可能会适当降低违约金。
此外,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也是法院在调整违约金时遵循的重要原则。法院会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确保违约金的调整既不会让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过大损失,也不会让违约方承担过重的不合理责任。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