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追诉期是如何起算和截止的?

我想了解一下刑事追诉期的问题。我知道有这个时间限制,但不清楚它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又到什么时候截止。比如一个犯罪行为发生了,那追诉期是从犯罪当天就开始算吗?截止时间又是怎么确定的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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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追诉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追诉期,简单来说,就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再对犯罪分子进行追诉了。 关于刑事追诉期的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这里的“犯罪之日”,指的是犯罪行为发生的日期。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例如,在连续犯的情形中,犯罪人连续实施多个性质相同的犯罪行为,那么追诉期就从最后一个犯罪行为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而对于继续犯,比如非法拘禁他人,只要非法拘禁的行为一直在持续,追诉期就不开始计算,直到非法拘禁行为结束才开始起算。 至于刑事追诉期的截止,一般是在追诉期限内。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司法机关立案后逃避侦查或审判,那么无论过了多久,都可以对其进行追诉。另外,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总之,刑事追诉期的起算和截止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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