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医院是怎么判定的?
我家人之前在医院治疗,结果病情不但没好转还更严重了。我怀疑这是医疗事故,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判断是不是医院的问题。我想了解下,判定医疗事故中医院责任的标准和方法是什么,从哪些方面去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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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判定医院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一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首先是主体方面,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合法的医疗机构是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取得执业许可的医院、诊所等。医务人员则是具备相应资质,在该医疗机构执业的医生、护士等人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的主体范围。 其次是行为违法性。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必须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比如手术前未按照规定进行必要的检查,用药时违反药物的使用剂量等。这些规范和常规是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的基本准则。 再者是主观上存在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后果的发生。比如医生因为粗心大意开错药,或者对患者的病情观察不仔细等。 最后是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并且这种损害后果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是由医院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例如,因为医生手术操作失误,导致患者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通过调查、分析等方式来确定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如果要正式判定医疗事故,通常会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鉴定。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者直接和医院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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