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的确定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且有严格法律规定的过程。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简单来说,它是在自然人的身体受到不法侵害而致残时,由专业鉴定机构依据法定标准对其伤残程度进行评定的活动。这一评定结果在后续的赔偿、责任认定等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目前,在我国,人身损害伤残鉴定主要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该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除职工工伤、道路交通事故以外所有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 确定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一般有以下步骤。第一步是委托鉴定。通常是当事人自行委托或通过法院、公安等司法机关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些鉴定机构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其鉴定人员也应是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 第二步,鉴定机构会对被鉴定人进行全面检查。这包括对伤者的身体状况、受伤部位、功能障碍程度等进行详细的检查和评估。例如,如果是肢体损伤,会检查肢体的活动范围、肌力等;如果是脑部损伤,可能会借助影像学检查,如CT、MRI等,来确定损伤的程度和对神经系统功能的影响。 第三步,鉴定机构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具体条款来评定伤残等级。该标准将伤残程度划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最严重)到十级(相对较轻)。每个等级都有明确的界定标准,比如一级伤残要求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护理依赖;而十级伤残则是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此外,在确定鉴定标准过程中,还会考虑损伤与原有疾病的关系。如果伤者本身存在一些基础疾病,在鉴定时需要判断损伤对其原有疾病的加重或影响程度,从而准确评定伤残等级。 总之,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的确定是一个严谨、科学的过程,严格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通过专业鉴定机构的检查和评估来完成,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平、公正和准确,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