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费违约金赔偿标准是怎样出台的?
我在房产交易中涉及到中介费违约金的问题。当时和中介签了合同,现在因为一些情况可能要违约,不太清楚中介费违约金赔偿标准是怎么确定的,想知道这个标准是如何出台的,依据是什么,对我们这种普通交易人有什么影响。
展开


中介费违约金赔偿标准并非像一部全新的法律那样由专门的立法程序出台,而是综合多种因素逐渐明确和规范的。 首先,从《民法典》的角度来看,它是我国民事法律的基本准则。其中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涉及中介服务合同中,如果一方违约,那么就需要依据此条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对于中介费违约金而言,这是其最基本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违约方需要对守约方因违约行为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其次,具体到中介服务合同中,双方通常会在合同里约定违约金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这意味着合同双方可以自主协商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但如果该约定不合理,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进行调整。 此外,行业规范和市场惯例也会对中介费违约金赔偿标准产生影响。中介行业一般会有一些通行的做法和规范,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会成为确定违约金的参考。市场上类似交易的通常赔偿水平也会在确定违约金时被考虑进去,以保证赔偿标准既符合公平原则,又能适应市场的实际情况。总之,中介费违约金赔偿标准是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合同约定、行业规范和市场实际情况综合形成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