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我家这边可能要进行土地征收,我想了解下土地征收到底要经过哪些程序。要是不按程序来,我们该怎么办呢?心里没底,所以想详细了解一下土地征收的完整程序。
展开 view-more
  • #土地征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土地征收程序是一个复杂且受到严格法律规范的过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是征地报批前的程序。在这个阶段,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会发布拟征地公告,告知被征地村集体及村民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信息。比如,在某县要征收一块土地用于建设工业园区,就会在当地村庄显著位置张贴拟征地公告。同时,还会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要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接下来是征地的审批程序。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会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不同的土地征收规模和类型,审批机关也不同。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以及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上述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然后是征地批准后的实施程序。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同时,要进行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最后,如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些程序都是为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征收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进行。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