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多久后不能再起诉了?
我家房子被拆迁了,当时没太在意一些细节。现在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拆迁过程可能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又担心时间太久不能起诉了。想问下拆迁后多久就不能再起诉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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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相关的法律问题中,涉及到起诉的时间限制,这在法律上叫做诉讼时效。一般来说,在拆迁纠纷里,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不一样的。 如果是针对拆迁相关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拆迁中的行政行为,比如拆迁许可、拆迁补偿决定等问题要起诉,正常情况下要在知道该行政行为后的六个月内进行。要是涉及不动产(也就是房子等),从行政行为作出开始算,超过二十年再起诉,法院就不受理了;其他和拆迁相关的行政案件,超过五年起诉法院也不受理。 要是拆迁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如果是因为拆迁中的民事纠纷,像拆迁安置协议履行纠纷等,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和义务人时开始算,不过从权利受损那天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也不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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