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后多久能离婚?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我们已经提交了离婚申请,想知道在经历离婚冷静期后,还要多久才能正式办完离婚手续,拿到离婚证?具体的时间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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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在这两个三十日内,双方都按照规定完成相应程序,就可以顺利拿到离婚证,正式解除婚姻关系。例如,夫妻双方在1月1日申请离婚登记,那么从1月1日到1月30日是离婚冷静期。在1月31日到2月29日(假设该年2月有29天)这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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