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醉驾会拘留多久?


在浙江,醉驾涉及的拘留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区分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来确定。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通常是针对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对于醉驾行为,可能会因为不同情况面临这两种拘留。 如果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但未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会面临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而如果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就涉嫌危险驾驶罪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拘役和前面提到的行政拘留不同,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也就是说,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可能达到37天。 在浙江,对于醉驾案件的处理也是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执行的。具体到每个案件中,最终的处罚结果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如果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在量刑时也会予以考虑。所以,如果涉及醉驾案件,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