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人档案保存多长时间?
我去医院看病后,想了解下医院会把我的病人档案保存多久。因为我之后可能还需要用到这些档案来查看病情记录、诊断结果等。不知道不同类型的档案保存时间是不是不一样,所以想问问医院病人档案具体保存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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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人档案的保存时间在我国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将分不同情况为您详细说明。首先是门(急)诊病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这意味着,门诊病历,像您平时去医院看个小病,医生记录的症状、检查结果等形成的病历,医院至少要保存十五年。这么做是为了保障患者在一定时间内,若因病情复发、需要回顾之前的诊断治疗情况等,可以随时调取病历参考。而住院病历,由于患者住院期间会进行更全面、深入的检查和治疗,涉及的病情信息更复杂、重要。比如手术记录、长期的用药情况等,这些对于后续的治疗和研究都有重要价值,所以医院要保存至少三十年。另外,随着电子病历的普及,电子病历的保存时间也遵循上述规定。同时,医疗机构还需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电子病历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如果在规定的保存时间内,医疗机构违反规定丢失、销毁病人档案,导致患者权益受损,患者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总之,了解医院病人档案的保存时间,有助于患者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获取自己的病历信息,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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