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分开多久才算离婚?
我和对象没领证但以夫妻名义生活好多年了,现在感情不行想分开。我就想知道,像我们这种事实婚姻的情况,分开多久能算离婚啊?是有个固定时间,还是得办啥手续?就想弄清楚这个好做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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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在我国法律体系里,现在一般不承认新的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不过对于此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在解除上没有说分开多久就算离婚这种固定标准。虽然有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调解无效可认定感情破裂准予离婚的普遍标准,但这是针对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对于事实婚姻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和处理比较复杂,不同地区也存在差异。 如果要解除事实婚姻关系,建议先看双方能否协商一致,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直接分开,同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妥善安排。要是无法协商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同居证明、共同财产证明、子女抚养情况等,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总之,事实婚姻分开多久都不会自动算离婚,要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协商或诉讼等合适方式来解除关系 。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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