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多久能出具?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到现在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下来。我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这个认定书一般要多久才能出来。我想了解一下法律对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明确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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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是很多事故当事人关心的问题,其时间规定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一般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主要针对的是那些事实较为清晰、责任比较明确的事故。比如在一些简单的追尾事故中,现场证据充分,双方对事故经过也没有争议,这种情况下交管部门通常会在十天内完成认定书的制作。 其次,如果事故涉及到肇事逃逸的情况,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就是说,从找到肇事车辆和驾驶人那天开始算,十天内要出认定书。例如,发生了一起车辆碰撞后逃逸的事故,警方经过一段时间侦查找到了肇事车辆和驾驶人,那么从找到他们开始的十天内,就要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另外,要是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一些较为复杂的事故中,可能需要对车辆性能、车速、痕迹等进行检验和鉴定,以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检验、鉴定的时间相对较长,等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了,再在五天内制作认定书。不过,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比如在涉及车辆刹车系统故障导致的事故中,就需要对刹车系统进行专业的检验和鉴定,这个过程可能就会花费一定的时间。 综上所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受到事故复杂程度、是否涉及逃逸以及检验鉴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当事人可以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大致判断认定书的出具时间。如果长时间未收到认定书,可以向负责处理事故的交管部门咨询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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