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脚骨折十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

我之前工作的时候不小心脚骨折了,最近刚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我到底能拿到多少赔偿。我工资每月5000左右,想知道具体赔偿项目都有啥,分别怎么算的,有没有一个大概的赔偿范围,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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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骨折十级伤残的赔偿金额不是固定的,要根据多种因素综合计算。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时,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比如您每月工资5000元,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7 =35000元。 其次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差异较大。 另外,还可能有其他赔偿项目。比如医疗费用,这是因治疗脚骨折产生的全部费用,像手术费、药品费、检查费等;陪护费用,是康复期间需要他人陪护产生的费用;营养补贴和伙食补助费用,用于保障康复期间的营养和饮食需求;停工留薪期薪酬,是工伤期间无法正常工作而获得的工资收入,一般在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交通住宿费用,是因治疗脚骨折产生的交通和住宿费用。 通常情况下,脚骨折十级伤残赔偿金额大约在4至6万元人民币之间浮动,但具体还是要结合实际情况。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工伤职工医疗救治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用于工伤职工再就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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