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损坏财物多少钱可以立案?
我和人发生了点冲突,对方一气之下把我的手机砸坏了,手机买的时候挺贵。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故意损坏财物达到多少钱才会立案处理呢?我心里好有个底,看看能不能追究对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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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概念。 首先,关于故意毁坏财物罪,它指的是故意非法地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有人故意把别人或者公家的东西弄坏,而且达到了一定程度,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是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是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是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是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也就是说,如果故意损坏财物造成的损失达到五千元,就满足了立案追诉的一个标准。如果没达到五千元,但存在毁坏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等情况,也会立案。 如果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但这种行为仍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以,即便不构成犯罪,也会面临治安处罚。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故意损坏财物造成损失五千元以上就可能刑事立案,但还有其他一些情形也能立案。同时,即使不构成犯罪,也会有治安方面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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