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坏财物达到多少钱可以立案?
我不小心弄坏了别人的东西,对方说要报警处理。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毁坏财物达到多少钱就会被立案啊?我很担心自己的行为会不会构成犯罪,所以想了解下具体的金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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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财物涉及到的立案问题,主要依据的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相关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简单来说,就是故意把别人的财物弄坏、毁掉,造成一定损失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也就是说,如果毁坏财物造成的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公安机关就会对这个案子进行立案处理。不过,如果毁坏财物的次数达到三次以上,即便每次毁坏的财物价值可能没有达到五千元,也同样会立案。另外,要是召集了三个人以上明目张胆地毁坏财物,不管财物损失金额多少,也会被立案。对于‘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需要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涉及到毁坏财物的情况,一定要清楚这些法律规定,避免因为自己的不当行为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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