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多少岁的人?
我想了解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里,对于未成年人的年龄界定是怎样的,到底未满多少岁才算未成年人呢,这对我在处理一些涉及未成年人的事情时很关键,所以想弄清楚这个具体的年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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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未成年人的定义有着明确的规定。该法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简单来说,只要一个人的年龄还没到十八周岁,那在法律层面上就属于未成年人。之所以这样界定,是因为在这个年龄段的人,身体和心智往往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在社会生活中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和关爱。 从民事法律行为能力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从刑法角度来讲,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也有特殊的规定和处理方式。例如,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将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定义为未成年人,这一规定贯穿于多个法律领域,对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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