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民代表大会如何行使监督权?

我想了解下,人民代表大会在实际中是怎么去行使监督权的呢?比如监督政府工作、司法工作等方面,具体都有哪些方式和流程呀,我对这方面不太懂,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人大监督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权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全面保证国家法律的实施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防止行政、司法机关滥用权力,通过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实施的检查、调查、督促、纠正、处理的权力。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为人大行使监督权提供了根本的宪法保障。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相关法律也对人大监督权的行使进行了细化规定。 人大行使监督权有多种方式。其中,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报告是常见且重要的方式。“一府”指政府,“一委”指监察委员会,“两院”指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人大通过听取它们的工作报告,了解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并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例如,每年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政府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接受人大代表的审议。 执法检查也是重要手段之一。人大常委会会组织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法律得到有效执行。比如对环保相关法律的执法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法律在实际中的执行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整改。 另外,询问和质询也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具体形式。询问是人大代表在审议有关报告和议案时,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问题,要求答复。质询则是人大代表对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问,要求作出答复和处理。这两种方式能够促使国家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