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怎样为自己申诉?


申诉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处理的请求。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为自己申诉是一项重要的权利。 首先,申诉需要有一定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申诉需要基于这些合理的理由来进行。 其次,申诉要选择合适的机关。犯罪嫌疑人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一般来说,如果是向人民法院申诉,需要提交申诉状、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如果向人民检察院申诉,同样要提交申诉书、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以及证明其申诉主张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会对申诉进行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在申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要注意申诉的期限。虽然法律没有对申诉的期限作出明确的限制,但尽早提出申诉有利于及时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同时,要如实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不能故意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