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带员工出去旅游该如何做账?

我们公司组织员工出去旅游了,现在要做账,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部分费用。是计入福利费,还是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我不太清楚相关的财务和税务规定,希望能了解具体该怎么做账才符合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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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游做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公司带员工出去旅游的账务处理,需要依据相关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来进行。首先,我们要明确这笔旅游费用的性质。一般来说,公司组织员工旅游的费用属于职工福利的范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职工福利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公司组织员工旅游就属于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在账务处理上,一般将其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当发生旅游费用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受益对象,借记“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从税务角度来看,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也就是说,公司组织员工旅游的费用,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范围内,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费用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另外,如果公司将旅游费用分摊到每个员工头上,还可能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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