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后,如何正确及时地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当发生劳动争议后,正确及时地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下面将详细介绍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下,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发生劳动争议的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劝导协商,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活动。这种方式可以避免矛盾激化,快速解决纠纷,节省时间和成本。 那么,该向哪些调解组织申请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申请调解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是提出申请。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书面申请的话,要在申请书中明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还要写明申请调解的劳动争议事项、调解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等。 第二步是受理。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是否在本调解组织的受理范围内等。如果符合受理条件,调解组织会在一定时间内受理申请,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第三步是调解。调解组织会安排调解员对争议进行调解。调解员会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调查了解争议的事实情况,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说服教育和劝导协商。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寻求解决方案。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四步是后续处理。如果调解成功,双方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总之,发生劳动争议后,正确及时地申请劳动争议调解,要明确申请的调解组织,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调解,同时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调解工作,以达到解决争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