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申请公租房?


离婚后申请公租房,首先我们要了解公租房是什么。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在条件方面,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是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是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对于离婚人员来说,离婚后名下无房产且收入等符合当地标准的,就可以考虑申请。 申请流程一般如下:首先是受理,申请人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等,然后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他们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接着是初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对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初审,初审时间一般为20个工作日左右。初审合格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初审不合格的,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之后是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审,时间大概为10个工作日。复审合格的,同样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也不少于7个工作日。最后是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予以备案。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册。 在申请过程中,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别,你可以多关注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同时,如果在申请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