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防止离婚时被“净身出户”?


在婚姻关系中,“净身出户”并非法律术语,通常是指在离婚时一方放弃全部或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从法律角度来看,防止离婚时被“净身出户”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做好相应的准备。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清晰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保障自身财产权益的基础。 其次,要避免出现法定的可能导致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生活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产,避免对方恶意转移财产。如果发现对方有上述行为,要及时收集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 再者,可以通过签订婚前协议或婚内财产协议来明确财产归属。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协议时,要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另外,在婚姻生活中,要保持经济独立和对家庭财产的知情权。了解家庭的收支情况、财产状况等,避免在财产管理上完全依赖对方。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财产分割问题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总之,防止离婚时被“净身出户”需要从多方面入手,了解法律规定,保护好自己的财产权益,遇到问题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