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拆迁款怎样避税?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避税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合理的安排和规划,减少纳税的行为,这和偷税漏税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偷税漏税是违法的行为。 对于工厂拆迁款的税务处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等相关规定,企业在政策性搬迁过程中,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或处置相关资产而取得的收入,以及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等,凡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一种合理的方法是利用政策规定的扣除项目。企业可以将拆迁款用于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技术改造以及职工安置等方面。比如,用拆迁款购买新的设备、对厂房进行升级改造,或者为员工提供培训、安置等费用。这些支出是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例如,工厂拿到1000万拆迁款,花费300万购置新设备,200万用于技术研发改造,100万用于职工安置,那么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000 - 300 - 200 - 100 = 400万,而不是按照1000万来计税,这样就合理地减少了纳税金额。 同时,企业要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申报和备案。根据《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的要求,企业应当自搬迁开始年度,至次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包括迁出地和迁入地)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完成搬迁的年度,企业还应进行搬迁清算,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及相关材料。只有按照规定完成这些程序,才能确保享受合理的税收政策。 总之,企业在处理工厂拆迁款避税问题时,要充分了解和利用相关税收政策,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安排,同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照程序进行税务处理,以达到合法减少纳税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