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债务应如何承担责任?
我和朋友一起做生意,产生了一笔共同债务。现在债主来催债,我不知道我和朋友分别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是平均分担,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式呢?我很担心自己会承担过多的债务,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共同债务到底该如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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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指的是两个或以上的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在处理共同债务承担责任的问题时,情况较为多样。 首先,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夫妻通常要一起偿还共同债务,要是财产不够还,双方可以商量怎么还,商量不好就由法院来判定。 其次,在合伙债务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比如,几个朋友合伙开公司产生了债务,每个合伙人都有责任偿还全部债务,当某个合伙人多还了,就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要回多还的部分。 最后,对于按份之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按照各自确定的份额承担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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