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会成为失信人员?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债务和信用相关的事情,心里一直有点担心自己会不会一不小心就成了失信人员。想了解下到底在哪些情况下,一个人会被认定为失信人员呢?是欠款不还就会吗,还是有其他更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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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理解怎样会成为失信人员,首先得明白失信人员的定义。失信人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老赖”,是指那些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通俗来讲,如果有人欠了别人钱,法院判决他还钱,他明明有能力偿还,却故意拖着不还,或者采用一些不正当手段来逃避还钱,比如转移自己的财产,让法院找不到可执行的财物,那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还有,要是法院要求他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他却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违反了法院限制他进行高消费的命令,像偷偷去住高档酒店、坐头等舱之类的,也会被认定为失信人员。所以,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和法院的判决,避免因为这些不当行为而成为失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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