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该如何计算?

我收到了法院送达的文书,上面说要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相关操作,但我不太清楚这个十五天具体怎么算。是从收到文书当天开始算,还是第二天开始?遇到节假日又该怎么处理呢?希望能有人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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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送达期限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程序中,准确计算法院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期限非常重要。首先,要明确“送达之日”的概念。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送达方式有多种,比如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当法院采用不同的送达方式时,送达之日的确定也有所不同。 以直接送达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也就是说,如果法院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文书给你,你收到文书后在回执上签字的日期就是送达之日。而对于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留置送达完成的当天就是送达之日。 接下来计算这十五天的期限。根据法律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所以,送达之日这一天是不算在十五天内的,要从送达的次日开始计算。例如,你在 3 月 1 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文书,那么计算期限就从 3 月 2 日开始,到 3 月 16 日为满十五日。 此外,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法定休假日包括周末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假如上述例子中 3 月 16 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那么期限就会顺延到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总之,准确计算这个十五日期限,能确保当事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义务,避免因期限计算错误而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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