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在探讨格式合同的违约金如何计算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格式合同和违约金。格式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好的合同,在订立时,另一方基本只能选择全部接受或者拒绝,没什么商量修改条款的余地,像常见的保险合同、运输合同大多就是格式合同。而违约金呢,是合同双方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要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 关于格式合同违约金的计算,首先要看合同里有没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者计算方法,那么一般就按照这个约定来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例如,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需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那就按照这个比例来计算。 然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那就需要根据实际损失来确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违约方要赔偿对方因为自己违约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以及合同正常履行时对方能得到的预期收益。比如,因为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错过一笔交易,损失了一定的利润,这部分利润就可以作为损失要求违约方赔偿。 不过,当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时,当事人是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调整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民法典》也明确规定了这一点,目的是为了保证违约金的数额公平合理,避免一方因过高的违约金而遭受不合理的损失,或者另一方因过低的违约金而无法弥补实际损失。 此外,在格式合同中,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还负有提示或者说明的义务。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这就要求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对于违约金等重要条款,要以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并且在对方有疑问时进行解释说明。 总之,格式合同违约金的计算要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实际损失等因素,同时还要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以确保计算结果公平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