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误工费如何计算?
我在惠州工作时受伤,需要在家休养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没办法工作就没有收入。我想了解下在惠州误工费是怎么计算的,是按我平时的工资算,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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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在惠州,误工费的计算同样遵循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误工费的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该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关于误工时间,它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简单来说,就是从受伤不能工作那天起,到医生证明可以恢复工作或者定残的前一天这段时间,都可以算误工时间。 对于收入状况,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你每月固定工资是5000元,因为受伤休息了一个月没上班,单位没发这月工资,那这一个月的误工费就是5000元。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你得提供能证明你收入的材料,像工资条、银行流水、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等。 第二种,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要是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举个例子,假如你是做小生意的,没有固定工资,也没办法拿出近三年的收入证明,那法院可能会参考惠州当地同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你的误工费。 总之,在惠州计算误工费,要准确确定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并且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才能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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