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工资全部给父母,离婚时该怎么算?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发现他这些年把工资都给了他父母,家里开销基本是我在负担。我不知道离婚时这部分钱该怎么算,是算共同财产分割,还是他父母的钱不用管呢?想了解下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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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如果男方将工资全部交给父母,对于这部分财产的处理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首先,我们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男方的工资收入在正常情况下是夫妻二人共有的。 如果男方未经女方同意,擅自将工资全部交给父母,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到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若男方给父母钱是基于合理的赡养需求,比如父母生活困难需要经济支持,且数额在合理范围内,这部分支出通常会被视为正常的家庭行为。但如果给的钱数额过大,超出了合理赡养的范畴,那么超出部分在离婚时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在实际处理中,女方若认为男方给父母的钱属于不合理转移财产,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男方的工资收入记录、转账记录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具体情况,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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