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所得税该如何计算?


计提所得税的计算在企业财务管理中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计算方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白应纳税所得额这个概念。应纳税所得额就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在一定时期内的收入总额减去各项扣除后的余额。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赚的钱在扣除了合法的成本、费用等之后剩下的部分,这部分钱是需要按照规定缴纳所得税的。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常见的方法。直接法的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以前年度亏损。这里的收入总额就是企业所有的收入加起来;不征税收入是指按照法律规定不需要交税的那部分收入;免税收入则是本来应该交税,但基于一些政策优惠不用交的收入;各项扣除就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合理的成本、费用等支出;以前年度亏损就是企业之前年份没赚够钱亏掉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间接法的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 = 会计利润总额 ±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会计利润总额就是企业按照会计方法计算出来的利润。纳税调整项目金额是因为会计规定和税法规定在某些收入、费用的确认上存在差异,所以需要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比如,有些费用会计上可以扣除,但税法规定不能全额扣除或者不能扣除,这就需要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反之,如果有些收入会计上计入了,但税法规定免税,那就需要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在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之后,就可以计算应纳所得税额了。计算公式是:应纳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适用税率一般是25%,但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等,可能会有优惠税率。减免税额就是根据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少交的税;抵免税额则是企业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等可以在国内应纳税额中抵免的部分。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这些法律法规对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征收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企业在计算计提所得税时必须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