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税该怎么计算?
我最近接了些劳务工作,获得了一笔报酬。但我不知道这笔劳务报酬的所得税该怎么算,也不清楚具体的计算标准和方法。我想了解一下,劳务报酬所得税是按照什么公式来计算的,有没有扣除项目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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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具体预扣率为: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超过50000元的部分,预扣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计算公式为: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小李一次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其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如下: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 - 800 = 22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2200×20% - 0 = 440元。再如,小张一次取得劳务报酬50000元,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50000×(1 - 20%)= 40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40000×30% - 2000 = 1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规定了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预缴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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