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折旧额/摊销额怎么计算?


月折旧额和月摊销额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中是非常重要的概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计算方法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说折旧,折旧主要是针对固定资产而言的,简单来讲,就是固定资产随着使用会慢慢损耗,它的价值也会逐渐降低,我们把这种价值的降低分摊到每个月,就是月折旧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常见的折旧方法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年限平均法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它的计算公式是: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值 - 预计净残值)÷ 预计使用年限,月折旧额 = 年折旧额 ÷ 12。比如,公司购买了一台设备,价值10万元,预计净残值为1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那么年折旧额 =(10 - 1)÷ 10 = 0.9万元,月折旧额 = 0.9 ÷ 12 = 0.075万元。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值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年折旧率 = 2÷预计使用年限×100%,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 = 每月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不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需要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年折旧率 = 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100%,月折旧率 = 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 =(固定资产原价 - 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再来说摊销,摊销一般针对无形资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直线法摊销的计算公式为:年摊销额 = 无形资产原值÷预计使用年限,月摊销额 = 年摊销额÷12。例如,公司购买一项专利,价值6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那么年摊销额 = 60÷10 = 6万元,月摊销额 = 6÷12 = 0.5万元。 不同的计算方法适用于不同的情况,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合理计算月折旧额和月摊销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