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应该如何计算滞纳金?


当遇到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没有直接针对公司拖欠工资收取“滞纳金”的规定,但存在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相关规定。滞纳金通常是在行政领域中,行政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相对人,课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的方法。而工资拖欠涉及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不能直接要求公司支付滞纳金,但可以通过以下步骤主张自己的权益。首先,劳动者应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及时支付工资。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如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支付,那么就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例如,公司拖欠小李工资5000元,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在10日内支付,公司逾期未支付。那么,公司除了要支付小李5000元工资外,还可能需要按照劳动行政部门的决定,支付2500元(5000×50%)到5000元(5000×100%)之间的赔偿金。 总之,虽然不存在工资拖欠的滞纳金,但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