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时工资怎么算?
我受了工伤,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但是不清楚工伤赔偿里工资是怎么计算的。是按照我平时拿到手的工资算,还是有其他的算法呢?我很担心自己的赔偿会算少了,想弄明白具体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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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赔偿中,工资的计算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能够获得的赔偿数额。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要了解“本人工资”这个概念。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这里的缴费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依据的工资基数。例如,小李每月实际工资是5000元,但单位为他缴纳社保时按3000元的基数缴纳,那么在计算工伤赔偿工资时,就可能按照3000元来算。 其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比如,当地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是4000元,那么计算工资的上限就是4000×300% = 12000元,下限就是4000×60% = 2400元。如果小张工资是15000元,高于上限,就按12000元计算;如果小王工资是2000元,低于下限,就按2400元计算。 另外,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在停工留薪期间,您该拿多少工资还是拿多少工资。例如,小赵每月工资6000元,工伤后停工留薪期6个月,这6个月单位依然要每月给他发6000元工资。 总之,工伤赔偿工资的计算要根据本人工资、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停工留薪期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如果您对具体计算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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