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工伤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我在企业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涉及赔偿问题,但我不知道赔偿金额是怎么算的。我想了解一下,企业工伤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是什么,都包含哪些项目,具体是怎么算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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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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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伤赔偿金额的计算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方面和不同的赔偿项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明确工伤赔偿的前提是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里的医疗费用就是您因治疗工伤实际花费的费用,只要在规定的目录和标准内,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三、伤残津贴。如果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不同等级的伤残,会按照不同的标准享受伤残津贴。例如,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同的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也不同。以一级伤残为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上所述,企业工伤赔偿金额的计算要根据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以及不同的赔偿项目来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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