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开错了如何作废?
我给客户开发票时,不小心把金额写错了,现在这张发票肯定不能用了。我不太清楚开票开错后作废的具体流程,也不知道有哪些注意事项。想问问大家,开票开错了到底该怎么作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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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发票开错是比较常见的情况。当遇到这种问题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进行处理,以下将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 首先,要了解发票作废的相关概念。发票作废指的是在开具发票的当月,由于某些原因,像开票信息有误、交易取消等,把已开具的发票进行作废处理,让这张发票失去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这里所说的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如果是当月开具的发票开错,并且还没有进行抄税和报税,那么可以直接在开票系统中找到该张发票,点击“作废”按钮即可完成作废操作。作废后,要把纸质发票各联次都注明“作废”字样,妥善保管。要是已经跨月了,就不能直接作废,而是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来冲销原来错误的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在开票系统中申请,经过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才能开具。 总之,当发票开错需要作废时,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来处理,避免因操作不当带来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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