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正式租赁合同如何收费?

我有一份非正式的租赁合同,就是口头约定那种,没签正规书面合同。现在对于怎么收费有点拿不准,不清楚这种合同在法律上有没有规定该怎么算费用,所以想问问大家,非正式租赁合同一般是怎么收费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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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非正式租赁合同通常指的是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对于非正式租赁合同的收费问题,首先应遵循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果双方在达成租赁意向时,已经就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收费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的口头约定,那么就应当按照这个约定来执行。比如双方口头说好了每月租金是2000元,每月5号支付,那就要按照这个来收费和缴费。 然而,要是当事人对收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首先可以由当事人协议补充。也就是双方再坐下来好好商量,确定一个收费标准。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比如说在当地同类型房屋租赁市场中,类似房屋的租金普遍是每月1500 - 1800元,支付方式是季付,那在确定收费时就可以参考这个市场行情。 如果按照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的,在租赁纠纷发生时,法院可能会结合实际情况,如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情况、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判断合理的收费标准。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在租赁关系中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收费等各项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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