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板骚扰后如何申请仲裁?


当遭遇老板骚扰并打算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时,首先需要了解几个关键法律概念。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虽然老板骚扰员工并不直接对应上述法条,但如果因为老板骚扰导致员工离职、被辞退,或者员工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如克扣工资等情况,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具体申请仲裁的步骤如下:第一步,收集证据。证据是仲裁成功的关键,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邮件、视频、音频、证人证言等,这些可以证明老板骚扰你的事实以及由此对你工作和劳动权益造成的影响。第二步,准备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三步,提交申请。你需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第四步,参加仲裁庭审。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一般情况下,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在整个仲裁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智,按照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