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该怎么争取权益?
我刚离完婚,感觉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这些方面可能没处理好。现在想知道离婚后还能不能争取自己应有的权益,比如之前没分割到的财产,或者想重新争取孩子抚养权,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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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争取权益主要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方面。 在财产分割上,如果离婚时存在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如果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财产等行为,或者有未分割的财产,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对于子女抚养权,若想变更孩子抚养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若符合这些情况,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总之,离婚后争取权益要依据具体情况,通过合法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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